亿万富豪移民夫妻 多伦多离婚争夺财产子嗣

近日,一对中国富豪移民夫妻的离婚官司让加拿大安省高级法院颇费周折,也给加拿大司法体制带来流动移民离婚官司国际性新课题。

据《国家邮报》报导,多伦多移民律师兼安省律师协会移民分会前会长卡拉斯(Sergio Karas)表示,该案件正好突出目前中国富豪移民的一种趋势:在加国取得永久居民身分后,仍将大量财产留在海外。

卡拉斯表示,随着移民日益增加,移民来自各国,而且经常在加国和母国之间流动,继续保持与母亲联系,今后这种涉及移民离婚和监护权的案件,国际因素会越来越多,案件也越来越复杂,涉及的离婚财产数量也会越来越庞大。

 

中国富豪移民夫妇安省打离婚官司

今年4月,39岁中国移民王红(Hong Wang ,音译)以害怕40岁丈夫林威(Wei Lin,音译)在离婚官司过程转移财产,要求安省法院冻结其在加财产。

安省高级法庭法官贾维斯(Peter G. Jarvis),很快下达林威海外财产冻结令,随后英属维尔京群岛高级法庭也很快就冻结了林威在岛上的大量财产,并对其在香港即将首次上市的公开发行股票产生直接影响。

据悉,王红和林威夫妇2人来自中国大陆,林威是一名成功的房地产商,2人于2005年携2岁和3岁幼子移民来加,并在多伦多Bridle Path小区购买300万的豪宅入住,随后王红和2个儿子分别获得加国国籍,但林威由于居留时间不足,失去永久居民身分。

2010年,王红携2个儿子回中国北京和林威团聚。今年4月,林威要求离婚。据王红向法庭透露,林威最初说不会给她一分钱,但后来答应将中国价值260万加元的2处豪宅留给自己。

王红向法庭表示,这点财产还不到2人财产的2%,因此遂返回多伦多向法庭提交诉讼,和丈夫打起了离婚财产大战。

诉讼方居留时间难定 法官犯难

现在安省家庭法庭法官面临的是:对于这种流动性较大的移民离婚诉讼,加国法庭到底多大裁决权力?加国法官又有多大裁决权力?

贾维斯表示,这对夫妻与安省的实质联系,就是一处主人偶尔小住一下的房产和一个银行帐户而已,他们大部分的财产还是在中国,包括中国3处房产和大量银行帐户;另外,他们的2个孩子也是在中国和加拿大之间被移来移去,就像双方争端的棋子一样。

就在上周贾维斯上周审议案件过程中,林威投诉说2个儿子在中国失踪了,后来经法庭调查发现2个孩子实际上被王红带到了多伦多,并在一家着名私立小学注册上学了。

王红在法庭上的辩辞是:中国食品安全令人担忧,中国人公德太差,加拿大比中国更适合2个孩子居住和成长。

但林威律师却表示2个孩子被母亲以非法手段拐走,2个孩子的居住地也是中国,因此安省法庭没有权力裁决孩子的监护权问题,要求立即将2个孩子送回中国。

根据安省离婚法案,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在诉讼前一年有居留记录的话,安省法庭才有裁决权力。

贾维斯表示,王红口供宣誓做得很有技巧,让她似乎满足这一条件,但实际上法官很清楚她并不能算作一名有着正常居住记录的居民,因此对自己在这一案件中的裁决权力有多大,也存在质疑。

对于孩子去留问题,贾维斯目前给出的裁决是:拒绝将2个孩子送回中国。但至于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问题,则留给接下来的正式离婚诉讼主审法官负责。

华妇婚变 回加入禀分身家

(星报)安省法院近期对一对华裔夫妻婚姻破裂后争夺财产的判决,反映出长期分居两地的家庭一旦破裂,常导致跨国离婚及财产分配、子女监护权的复杂问题。此案女方一度在加争取冻结男方控制下的资产,但事实上总值约达1.66亿元(加元,下同)的巨额资产,加国法院即使作出分配判决,也恐怕因无司法管辖权而无法执行。有熟悉中国民事诉讼法的大温华裔律师表示,女方如果希望获得身在中国的男方当事人的部分财产,唯一办法是在中国兴讼。

据《国家邮报》(The National Post)周一报道,现年40岁男子林伟(Wei Lin,译音)同39岁女子王红(Hong Wang,译音)在中国结婚之后,于2005年携当年分别为3岁及2岁的两幼子移民加拿大,并在多伦多定居。王红及两子此后成为加国公民,但林伟因经常返回中国,失去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2010年,一家4口在北京团聚并定居,但今年4月该夫妻婚姻突变。

王红对安省法院表示,当时林伟告诉她,两人的婚姻已肯定完结,且不会给她任何金钱,但承诺会把在中国的两个柏文单位送给王红,价值约260万元。

王红担心,在房地产业十分成功的富豪丈夫,会把财产隐藏。她返回多伦多后,于今年4月向安省最高法院申请财产冻结令。

一度冻结安省及处女岛资产

林伟在英属处女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拥有巨额资产,王红一度成功获得当地法庭判决冻结该笔财产,此事甚至导致林伟具可观持份的公司,在香港股市首次公开招股一度停止。

英属处女岛法庭的判决,是跟随安省最高法院法官贾维斯(Peter G. Jarvis)一度对林伟财产颁下的冻结令。但安省法庭其后发现,王红其实不符合在提出冻结令申请前一年需居于安省的条件,因此省法庭实际无司法权。

法庭文件并显示,林伟在加拿大的财产,包括多伦多一幢价值约270万元的房屋及一个银行账户;另外,该对夫妇在中国有3处物业,以及可观银行存款。

今年5月,林伟在中国报警称两个儿子神秘失踪,但安省最高法院不久后开庭时谜团解开,王红带着两个儿子在法庭出现。王红向法庭控诉中国食物品质问题及人们不礼貌,称加拿大更适合两个孩子成长,并已安排两子入读精英私立学校。

两儿子监护权也起争端

林伟通过律师要求把两子送返中国,称孩子在中国居住,安省法院无权判决监护权。贾维斯拒绝了把两个孩子送回中国的要求,但就把孩子监护权这一判决,留待将来审理离婚案的法官决定。

温哥华律师林主光表示,加拿大法庭判离婚案时,财产分配塬则基本是各佔一半,除非夫妻结婚未满两年。他说,案件涉及境外财产分割时的情况就很复杂,如果离婚一方能有效证实另一方在境外的财产数额,法庭一般会判平分,但本国法庭没境外执法权,因此当事人无法以此得到财产。

至于此案法官拒绝让两个儿童返回中国,林主光称加国的法官,绝对不可能把作为加拿大公民的儿童,判决送出境外。

 
上传: 李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