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伦多租房须知
文件与申请
提出租房申请时,您可能需要提供下列各类文件:
•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您的收入的证明信
• 证明您有充足资金的银行结算单
• 信用历史记录
• 担保人或共同签字人(如果您无力支付租金,承诺为您支付租金的人),如果您的收入较低或无收入
• 证明人,如以前的房东、朋友、定居安置工作者或语言教师等
某些新移民或难民几乎没有钱,也没有工作,并且他们在安大略省认识的人也很少。他们无法提供此类全部文件。
押金
在您入住之前,您通常必须支付押金,作为最后一个月的租金。您可以现金、支票、保付支票或汇票等形式支付。请始终要索取收据。
如果诸如自来水和供电等的公共事业费用不包括在租金中,您则必须与公共事业公司联系,以开立帐户和启用其服务。
押金的支付额切勿超过第一月和最后一个月的租金。请一定要索取书面收据。您的房东每年必须向您支付押金的利息。当您搬走时,您的房东将向您退还押金并支付任何未付的利息。这是法律所允许的唯一形式的押金。
房东要求租户支付“保证金”以赔偿可能对房屋及设施造成的损坏或高于更换钥匙成本的“钥匙押金”是合法的。
租约
当房东认可您的申请后,便同意将他的公寓租给您。接下来,您需要签署一份租房协议或租约。此为一份您(租户)与租房给您的人或公司(房东)之间的法定协议。有时,房东不要求您签署租约。这称为“按月结算租金租房”。
您可在签署租约或按月结算租金租房两种方式之间作出选择。但不论是哪种情况,您和您的房东均必须遵守《住房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的相关规定。
请仔细阅读您的租约。签署租约之前,您必须同意其中的所有内容。
租约的内容包括:
• 协议的期限(通常为 12 个月)
• 租金金额
• 提高租金的日期
• 所租房屋包括哪些项目(如停车场或公共事业项目等)
• 有关公寓的其他信息和约定
租约到期时,您可以续约或改为按月结算租金租房方式。您不必签署新的租约。如果您希望搬走,您则必须在搬离之前提前60 天写信告知房东您将何时搬离。
租户必须:
• 按时支付租金。租金的到期日通常是每一个月的第一天,但您的租约会对此作出规定。
• 保持公寓清洁,按规定倒放垃圾。
• 不要让多余的人住在公寓里。(客人可与您同住几日,但不能长期这样。)
• 不要打扰其他租户。
租户有权享有:
• 干净、维护良好的家园,配备电、自来水、状况良好的各类器具(冰箱和炉具等)和采暖。
• 隐私。除非发生紧急情况(如火灾),否则房东必须在进入您的公寓之前提前 24 小时写信告知您。
• 按租约或法律所准许的期限终止租赁关系。
在您搬入您的家后,请制定一旦发生火灾将采取什么措施的计划。然后与您的家人一起进行实地演练。
检查您的烟雾报警器工作是否正常。除非更换,否则绝不可将电池拆掉。
为您的家庭办理租户保险通常是一个不错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