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1日 |
魁省投資移民流入 卑詩未受惠
移民部內部資料顯示,從2000年至2008年魁北克投資移民申請並取得移民的主申請者中,僅有接近一成真的留在魁省創業,部分年期更低至僅有7%;即使是主申請者的配偶或子女,留下的比率也僅略高於一成。移民律師認為此一現象凸顯移民制度漏洞,應以提高罰則等方式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由本地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發行的移民通訊雜誌Lexbase,取移民部內部2000年至2008年更新楓葉卡時申請人提交的地址判斷,發現平均91%申請魁省投資移民計畫並獲得通過的主申請人,在魁省登陸後即移往他省。 以2000年為例,在籍者人數僅21人,不在籍者卻高達270人,因此可判斷僅有7%留下。從2001年至2008年數據則分別為7%、11%、13%、8%、7%、10%、14%和8%,九年平均約為9%。 一般認為,即使主申請者離開,但配偶或子女等移民親屬有較大機會留下來,但從數據上也可以發現不是這麼一回事。從2000年至2008年,配偶或子女留在魁北克的人數比率分別為14%、12%、18%、20%、12%、9%、9%、13%和6%,九年平均也僅約12%。顯示投資移民拿到移民資格後,多為舉家離開魁省。 統計顯示,申請魁省投資移民者有約四成最後搬到卑詩省居住,形成魁省移民跑掉卻受惠,卑詩省移民大增但並無好處的特殊現象。 李克倫指出,造成此一現象的最主要因素是「申請時間」。因為申請聯邦投資移民需要等候四年至五年,但申請魁省投資移民僅需約一年半,尤其當他們發現並不是非住在申請地不可後,就更有可能離開。移民部數據顯示,至2013年1月,高達9252人申請魁省投資移民獲得通過,現積壓於移民部。 李克倫認為,雖然移民不住在魁北克,但魁省政府並沒有錯,相反的是該省投資移民項目經營頗完善,長期以來對加國的經濟也有貢獻;問題出在移民抵埠後的監察和執法問題,此外現行法令並未規定申請者一定要待在原本提出居住的省份,也助長此類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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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 李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