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伦多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大家对正式合约内的条款都非常重视,遵守。但是仍然有很多纠纷诉讼是由合同附件中的附加条款引起的。由此,嘉德小编摘录编译一些实例,来和大家一起探讨,以便更全面地理解所谓附加条款的法律意义,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可能的法律纠纷。
第一个案例,买方就买卖合同中被列为附属条件的一个冲浪浴缸提出投诉。
合同中规定,“卖方声明冲浪浴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而事实上,交了房过后,买方在最早的时间里发现这个冲浪浴缸不工作,而且卖方知道这个情况。尽管买方在验房时就怀疑这个浴缸的工作性能,但是一直没有机会验证,直到交房后,他才有机会将浴缸放满水来测试它的运作功能。请注意,这类的检测必须在交房后合理的时间段内进行。